第(2/3)页 武大郎借由范剑之手,将花家大酒楼弄过来之后,就开始风风火火地,筹备起新店开张的诸多事宜。 宋朝的财产,被永久查封之后,按理来说是不准再进入市场交易的。 但理论上是这么一回事,但实际上,却是有可操作空间的。 如果有人想购买这种房产,在征得知县同意之后,其实是可以的。 武大郎就是拿准了这一点,让范剑在酩酊大醉之后,在契约书上签了字。 契约上写着,武大郎用1000两白银,“购买”了花家大酒楼…… 但这个“购买”,其实就是一个空头支票。 范剑眼下,被武大郎口中所谓的“仙方”,拿捏得死死的…… 在“仙方”之说,还没有被发现,是无稽之谈之前。 武大郎笃定,这范剑必然,会对他武大郎,言听计从。 至于这1000两银子,范剑肯定不会、也不敢找他武大郎要。 这样一来。 为了平账,范剑甚至还需要自掏腰包,将这笔钱交到国库之中。 坑了范剑一把,还白得了个酒楼,武大郎这些天,高兴得不得了。 又忙活了几天。 武大郎的新店,终于开张了。 他给新店,起了个霸气侧漏的名字——叫做,水浒大酒楼。 虽然,这里“水浒”的含义,和原著里的含义,相距甚远。 但清河县西边,还真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。 河边的高地处,就是县城。 好歹,也算和这两个字沾点边。 于是,店名就这么定了下来。 这么喜庆的日子,怎么能少得了敲锣打鼓、热闹喧天的舞龙队、武狮队呢? 只不过武大郎发现,此时的大宋,还没这玩意儿。 不过这也难不倒聪明的武大郎。 没有? 打造一支不就行了? 对了。 北宋还没有鞭炮。 所以,这玩意儿得弄点。 要是再来点烟花,就更好了。 但考虑到做烟花比较复杂,武大郎放弃了,这玩意儿等以后有机会再搞吧! 开张这天,锣鼓喧天鞭炮响,整个县城的气氛,都被武大郎搞得火辣辣的,比过年都还热闹。 又是舞龙舞狮、又是噼里啪地炮仗声……全都是新奇的玩意儿。 这可实在,太抓人眼球了。 县城以及附近十里八乡的居民,都跑到这水浒大酒楼来围观。 第(2/3)页